安遠縣電子商務孵化園企業入駐協議書
1 安遠縣電子商務孵化園企業(個人)入駐 協議書 協議 編號 _2015_年第 ________號 為貫徹執行 關于加快安遠縣電子商務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 安辦字﹝ 2015﹞ 25 號),落實創業孵化場地扶持政策,提升 電商 創業成功率,促進 大眾 創業 、萬眾 創新 。 安遠縣電子商務辦公室 與 入駐企業 /個人 本著 誠實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協議雙方 甲方 安遠縣電子商務辦公室 ,孵化園所在地 財富廣場二樓 。 乙方 _____________ 企業名稱 ,企業法人 ___________,企業 注 冊 地 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須滿足 安遠縣電子商務孵化園企業(個人)入駐條件及管理辦法 中關于入駐企業 個人 的相關要求。 第三條 孵化項目及費用收取 經甲方綜合評審,甲方同意對乙方 _電子商務 __項目進行孵化。 □ 甲方提供的 個人 孵化 室 辦公位 序列號為 _________, 孵化室 所用電費、物業費、公攤水電費按比例分攤 (按 月 收取),其他相關費用雙方協商解決; □ 甲方提供的 企業 孵化辦公室 房號 為 _________,辦公室面積 為 含公攤 ______ 平方米 , 乙方 辦公人員為 人以上, 免租金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 ( 按照 10 平方米每人(含公攤面積)原則 ) , 甲 方將不定期抽查 乙 方實際辦公人數, 對 超出部分面積租金按照 x 元 /平方米 /月收取 ,人均面積超過 x 平方米的按 x 元 /平方米 /月收取 ; 乙方 所產生的電費每月 2 按實際用量收取,物業管理費和公攤水電 費(主要為觀光電梯、中央空調、周邊及孵化園公共區域安保、衛生保潔等)暫定 x 元 /平方米,多退少補,按月收取; 其他相關費用雙方協商解決; ___________元( 企業 須 按照 每平方米(含公攤面積) 交場地入駐押金 , 個人 孵化室的 須繳納 x 元的 管理押金 );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及提供服務 一、甲方的權利 督乙方依法從事經營活動; 方有權終止項目的孵化 個季度經營狀況不佳的 ; 責人離開,需繼續孵化原項目,按規定變更負責人,重新申報創業項目,經評審專家審核不通過的; 按協議規定時間入駐基地并開展相關工作的; 入孵化園,未按照相關規定從事項目的運營工作,項目處于停頓狀態的; 事與申報項目不相關的任何商業行為者; 方 同意的接受采訪造成輿論導向歪曲現象的; 方 辦公室日常管理的; 照 安遠縣電子商務孵化園企業(個人)入駐 條件及管理辦法 。 二、甲方提供的服務 方 正常經營的辦公地點; 助辦理工商登記、稅務登記、驗資等代理服務; 技術、管理、市場等信息公布服務; 理、經營、生產等各類人才; 壇、聯誼會、沙龍等活動,引入新知識、新觀念; 3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方 孵化園 內 各項優惠政策; 方 孵化園各項服務的權利; 方孵化園 的日常管理,有權提出合理性的建議。 二、乙方的義務 房及各類辦公設施,并嚴格履行 甲方 孵化園 各項管理規約; 方的指導和管理,嚴格遵守甲方制訂的孵化園管理辦 法; 受甲方的考核檢查;每年度向甲方上交企業年度 總結和第二年度計劃,接受每年度的考核; 已注冊)公司的, 公司 工商注冊地和稅務登記地均 須 在孵化園。如從其他地區搬遷至進入的,必須在入園后半年內將企業工商注冊地和稅務登記地遷至孵化園內 ; 范企業行為,建立與健全企業內部各項管理制度; 未按期完成裝修入駐的將清退出園 ; 第六條 合同期限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日至 _____年 _____月 ____日 止 (不超過 2018 年 3 月 1 日) 。合同到期后,乙方如需續訂,則需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審核同意后,雙方應重新簽訂孵化合同。 任何一方若要提前終止本協議 ,應提前一個月告知對方 。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及后果 致本合同無法履行, 4 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互不承擔責任。 若 乙方 在孵化園營業活動期間沒有違反任何管理規定的, 乙方申請離園 , 則甲方 在 乙方 遷離 本孵化園 后一個月內 退還相關費用(包含押金);若因乙方未能服從 甲方 孵化園日常管理等,甲方通知乙方離園的,相關費用不予退還。 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隨時終止本合同并視情收回乙方在孵化期內享受的房租減免等優惠措施 虛作假; 方認定乙方項目年度考核不合格; 第八條 附則 盡事宜另行協商作出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蓋章) (蓋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